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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嘉佑一生重疾险有什么优点?值得买吗?

2023-06-27 15:43:17    来源:保险海整理

国寿嘉佑一生重疾险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60周岁


(资料图片)

保障期限:与保险公司约定

缴费期间:5/10/20年交

国寿嘉佑一生重疾险有什么优点?

1、缴费期限灵活

国寿嘉佑一生重疾险有5年、10年、20年交等三种缴费方式,缴费灵活性比较强,可以满足不同需求的消费者。

2、重疾叠加赔付

国寿嘉佑一生重疾险中重大疾病保险金、第一次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和少儿特疾可叠加理赔的,例如被保人首次确诊重疾,则赔付是1.5倍保额,但是首次确诊的是少儿特疾,则赔付是2倍保额。

3、重疾可赔多次

国寿嘉佑一生重疾险中重疾险最高赔付次数为5次,每次赔付至少是基本保额的100%,赔付次数多,力度大,减轻重疾带来的经济压力。

国寿嘉佑一生重疾险值得买吗?

国寿嘉佑一生重疾险支持出生满28天到60周岁人群投保,有5年、10年、20年交等3种缴费方式供选择,有较强的灵活性。

这款产品提供重大疾病保险金、第一、二类特定疾病保险金、第一次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身故保险金等保障,保障全面。

此外,国寿嘉佑一生重疾险支持重疾叠加赔付、恶性肿瘤——重度二次赔付,且重疾赔付次数最高可达5次,每次赔付至少是基本保额的100%,减轻因疾病带来的经济压力。

综合来看,国寿嘉佑一生重疾险重疾赔付力度大,是值得考虑的。

国寿嘉佑一生重疾险保什么?

如图所示:

以下是部分条款介绍:

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所有一百二十种重大疾病分为五组,保险公司按下列约定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五次为限,每组重大疾病对应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限给付一次,当累计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达到五次时,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或同一事故导致其发生合同所指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仅按一种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第一类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第一类特定疾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合同的第一类特定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每种第一类特定疾病限给付一次。

第一次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七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合同继续有效,保险公司除按约定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额外给付保险金。

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在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第八条所指少儿特定重大疾病,合同继续有效,保险公司除按上述保险责任第(一)款的约定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再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自被保险人该重大疾病确诊日起,于合同每个保单年度的各保险费交付日期免予收取合同的当期应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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